黄世铭弹劾案未审先败,二次审查会人数不足流会。(台媒图)
中国台湾网12月11日消息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湾“检察总长”黄世铭上个月躲过台湾“监察院”第一次弹劾,面对外界舆论压力的“监察院”,10日原先预定在“院会”之后,针对黄世铭涉滥权监听、非法泄密的弹劾案召开二次审查会,不过疑似因为消息提早泄漏,有“监委”选择不出席,使得审查会最终以流会收场。
弹劾黄世铭一案众所瞩目,敏感性颇高,部份“监委”碍于消息提早曝光及政治压力,决定不出席二次审查会,最终没有达到“监院”最少9人的法定开会人数,以流会作收。弹劾提案“监委”洪德旋及吴丰山,前者不在办公室,后者则不接受媒体采,询问其它“监委”也多半表达不方便响应此事。
根据台湾“监院”内部规定,参与弹劾的“监委”不能重复,黄世铭的弹劾案扣除提案的2名“监委”及“监察院正副院长”及申请回避者,仅剩14位“监委”可能出席二次弹劾的审查会,但最终连9位都不到,确定流会。
依台湾“监察法”规定,弹劾会开会时须有9位“审查委员”以上出席才能开议;弹劾案审查会投票时,应有“审查委员”9人以上之出席,由出席“委员”用无记名投票表决,以投票“委员”过半数同意成立决定之。审查会因出席“审查委员”不足法定人数时,其无故未出席或退席者,再开审查会时,改由其他“委员”依轮序递补。(中国台湾网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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