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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法院”拟“修法”严惩医院暴力

2013年12月02日 11:11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日前,桃园县芦竹乡民意代表王贵芬殴打女护理师事件引起全台哗然,台“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上午审查朝野“立委”提出的医疗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强调医护人员人身与职业安全,将医疗院所内暴力行为改列“公诉罪”,且增加刑责,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当局“卫生福利部长”邱文达今天表示,严正谴责发生在医院内的暴力行为,支持修正相关条例,将医疗院所内的暴力行为改为公诉罪,重罚滋事人员。(中国台湾网 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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