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27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金管会”日前宣布,27日起开放大陆企业来台发行“宝岛债”(在台湾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首批符合条件的大陆银行共20家。台“金管会”估计,首批大陆银行来台发行“宝岛债”的规模,将达到80亿人民币,近400亿新台币。
据悉,规划透过香港分行来台发债的大陆交通银行宣布,已在第一时间递件申请,要争取成为首家在台发行“宝岛债”的陆资法人。据了解,除交通银行外,大陆的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及农行等,均已透过承销商、柜买中心,咨询来台发行“宝岛债”的程序,初估每家初次发行额度,约人民币10亿-20亿元,四家合计有人民币40亿-80亿元,超过目前岛内“宝岛债”发行量。
台“金管会证期局主任秘书”周惠美表示,为扩大“宝岛债”规模,并建立人民币资金回流管道,将新增三类发行人。第一类是大陆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等三类银行及其海外分行。第二类是台湾金融机构在大陆设立的子行。第三类是在大陆注册,且须是台湾上市公司的从属公司。
周惠美表示,即日起虽新增包括大陆银行、在大陆注册的台湾公司等三大类发行人,但“宝岛债”销售对象,仅限专业投资机构。
由于投资“宝岛债”的主力是寿险公司,台“金管会保险局副局长”张玉辉说,近期将修改相关规定,准许岛内保险业者可投资大陆银行发行的“宝岛债”。(中国台湾网 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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