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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丽青:《旅游法》对两岸旅游健康发展起积极作用

2013年11月27日 11:1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27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27日表示,《旅游法》的实施对两岸旅游持续健康发展已经起到了积极作用。相信这也是两岸旅游业界之间的共识。最近台湾方面也有一些呼声,关注赴台游还能不能购物的问题。大家如果认真看一看《旅游法》,里面对购物并没有完全禁止,主要是说旅游不能以购物作诱饵,搞一些不合理廉价的行程,也不能强迫旅客去进行这样的购物行为。安排购物行程要和旅客沟通,取得旅客同意,另一方面也不得影响那些不参加购物的旅客的行程。这些方面主要是规范旅游更加健康有序,使旅游能够有长远、可持续发展。

  国台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电视台海峡两岸记者提问:据台湾媒体报道,下个月即将举办今年最后一次的两岸观光“小两会”协商,商讨两岸旅游业方面的事项。请发言人介绍一下大陆《旅游法》实施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的总体情况。范丽青针对上述问题做如上表示。(中国台湾网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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