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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离谱校规 检举恋爱可记功拿奖金

2013年11月19日 14:4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19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北市竹林中学以一次大功加200元新台币奖金,要学生相互举报男女恋爱。入秋后气温逐渐降低,新北市秀峰高中竟规定,低温需达12度以下,学生才可以加穿个人保暖外套。

  台湾人本教育基金会、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联盟收集全台各中学校规,发现一些过时、不合理的校规,依旧存在中学校园中,箝制学生言论、情感自由等基本人权。

  新北市竹林中学徐姓学生说,校方在11月11日发放一张“学生生活辅导补充规定”,内容包含学生上课趴睡、女生裙长未达膝盖等,都可能成为记过理由。平常上课有三名主任巡堂,可随时进入教室内打断老师上课。校长更直接在朝会上,鼓励学生互相检举男女恋爱,检举者可记一次大功还有200元新台币奖金。

  秀峰高中张姓学生也说,校内虽没有白纸黑字规定,但从教官到老师,都会要学生检举男女交往情况。更不合理的是,最近天气转冷,校方竟规定气温未达12度以下,不得穿上个人外套,否则会被留校罚站。

  台少盟秘书长叶大华指出,中南部有不少教会学校,严格禁止男女交往,甚至规定在校园里男生和女生的距离不得少于100公分。她还曾听闻私立学校在教室前后方,分别架设两台摄影机,全天八小时监控学生言行,简直是少儿矫正机构才有的规格。

  台湾人本教育基金会执行长冯乔兰说,学生到学校是上课,不是参加集中营,校方不该因学生办刊物、谈恋爱、留长发,就对学生记过甚至退学。日前台当局“教育部长”蒋伟宁曾公开承诺,会在一个月内检视中学不合理校规,如今一个月期限已过,但承诺完全跳票。(中国台湾网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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