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12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台中市市长胡志强2006年起担任台湾文化大学董事,却因近年来出席董事会次数太低,惨遭校方开除。台当局“教育部高教司司长”黄雯玲说,私立学校法规定大学董事如果无故缺席连续三次,董事会可依法解任。但据台当局“教育部”了解,胡志强虽出席董事会次数偏低,但事前都有请假,不符合私校法无故不出席的要件。
黄雯玲呼吁文大董事会,如果要解任胡志强,必须依照合法程序,才能避免董事“闹双胞”。
台湾文化大学发言人袁兴夏说,胡志强2006年2月当选学校董事,且连续三届当选。但第16届董事会从2009年2月到今年2月期间,董事应出席开会41次,胡志强只出席6次,出席率仅14.6%。(中国台湾网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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