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湾文化大学董事胡志强因出席董事会少遭解聘

2013年11月12日 14:06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12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台中市市长胡志强2006年起担任台湾文化大学董事,却因近年来出席董事会次数太低,惨遭校方开除。台当局“教育部高教司司长”黄雯玲说,私立学校法规定大学董事如果无故缺席连续三次,董事会可依法解任。但据台当局“教育部”了解,胡志强虽出席董事会次数偏低,但事前都有请假,不符合私校法无故不出席的要件。

  黄雯玲呼吁文大董事会,如果要解任胡志强,必须依照合法程序,才能避免董事“闹双胞”。

  台湾文化大学发言人袁兴夏说,胡志强2006年2月当选学校董事,且连续三届当选。但第16届董事会从2009年2月到今年2月期间,董事应出席开会41次,胡志强只出席6次,出席率仅14.6%。(中国台湾网 高旭)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