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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修正老农津贴草案 加保15年才能领

2013年11月08日 09:4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8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台当局“行政院会”昨天通过老农津贴修正草案,将现行参加农保半年、满65岁即可领7000元(新台币,下同)老农津贴,提高为加保15年才能领取;已加入农保、加保年资未满15年,只能领取一半老农津贴。

  台当局“农委会主委”陈保基表示,这项改革方案,真正受影响农民约2万人,已加入农保农民不受影响,改革方案若能顺利施行15年,将省下460亿元。

  至于加保年资未满15年,满65岁只能领一半津贴,是否有法律“回溯“疑虑?陈保基说,这就如同现行公民年金给付领取基础年金3500一样。

  去年底,台湾“监察院”针对老农津贴请领资格过于宽松,以及台当局“农委会”放任“假农民”滥领老农津贴,曾纠正台当局“农委会”与台湾“内政部”。“农委会”表示,未来将加强对假农民的稽查。

  台当局“行政院会”通过“老年农民福利津贴暂行条例”修正草案,提高申领人参加农保加保年资,或参加渔会甲类会员年资,合计应达15年以上的规定。

  为避免有长期旅居境外也领取津贴的不合理情形,新修正草案也增列,须在岛内设有户籍,且于最近3年内,每年居住应超过183天,做为请领津贴的条件。

  台当局“行政院长”江宜桦在修正草案通过后表示,目前已领取津贴者,及50岁前就务农并加入农保者,不会受到这次调整的影响;台当局“农委会”有必要加强与各界沟通,避免被误解为不当删减农民福利,及早完成“修法”程序。(中国台湾网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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