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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妇人外遇后教唆情郎杀夫 被判无期定谳

2013年11月01日 18:5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1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宜兰县32岁妇人黄郁玲2年前与小她11岁的台军现役军人黄乃文有染,来年被发现后竟唆使小情郎杀死丈夫,台“最高法院”依杀人罪判黄女无期徒刑确定。

  据报道,黄郁玲与大她两岁丈夫李建颖结婚6年并育有一子,但两人婚后感情不睦,时常为钱争吵。黄女于2010年间认识当时仅19岁的黄乃文,两人以干姐弟相称进而产生畸恋,黄女常趁丈夫不在家时与小情郎偷情,黄男后来服役,只要一放假就与黄女腻在一起。

  2011年6月,黄女被丈夫发现外遇情事,两人因此起口角,并扬言要让丈夫从地球上消失。

  同年8月6日是农历七夕情人节,黄郁玲趁丈夫外出送货,色诱唆使黄男只要杀死丈夫就会嫁给他,并以丈夫有数百万(新台币,下同)保险为由,教唆黄男可先花80万元买凶合力下手,黄男遂决心下手,并说干姐若怕就不要待在家里。

  当晚8点多,黄女先找人带6岁儿子出门游玩,自己再假装出外找儿,留丈夫一人在家。1小时后,黄男便伙同同乡男子潘家荣进入屋内,先持铁椅殴打黄女丈夫,黄男再以装钓鱼竿的棉布袋勒毙对方,再拖至浴室弃置后逃逸。晚间10时,死者被人发现,报警处理。

  检警发现死者脖子有勒痕,分析是他杀而非自杀,隔天(8月7日)循线找到黄乃文,黄男一开始提不在证明否认涉案,但是潘男被突破心防,供词破绽百出,黄乃文才承认说,干姐要他杀死丈夫再嫁给他,黄男在2012年被“最高法院”宣判无期徒刑确定。

  黄郁玲涉案部分,“最高法院”维持二审认定,认为她身为人妻,未能忠于婚姻已有不该,竟唆使他人买凶杀夫,恶性重大,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最高法院”考虑潘家荣年轻识浅,未有前科,犯后自首等,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全案定谳。(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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