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30日消息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今天表示,在两岸经贸文化论坛的分论坛上,教育部的有关负责人已经宣布,自2013年9月起,就读大陆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台湾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这些台湾学生,在他们自愿的基础上,可以按照与大陆学生同等标准,在高校所在地缴纳费用,享受与大陆学生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当地财政也将为这些台生的医保提供财政支持。
国务院台办10月30日举行例行发布会,中央电视台记者提问:在第九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上,我们看到两岸业者提出这样一个建议,将在大陆就读的台湾学生纳入大陆医保,请问这个政策方面已经开始制定了吗?什么时候能够实施呢?发言人范丽青就此作如上表述。(中国台湾网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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