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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男子性侵未成年女子后逃往大陆遭遣返回台

2013年10月25日 22: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25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36岁的李世贤在屏东县与台中市火车站附近旅馆内,分别性侵未满16岁女子,通缉后潜逃大陆3年,台当局“刑事局”今天将他遣返归案。

  “刑事局”说,2009年5月间,李世贤在屏东县光复路和台中市火车站附近旅馆内,分别性侵2名未满16岁女子,经被害人报案后逃往大陆。

  “刑事局”表示,李世贤因涉嫌妨害性自主罪,同年12月24日经屏东地检署发布通缉,警方接报后与广东省公安厅联系,日前成功缉获李男,今晚遣返回台归案。

  “刑事局”重申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决心与信念,不会因跨境问题或藏匿境外受到限制,会依循《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精神和大陆公安合作,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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