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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S涉诈欺 台湾律师:不想入狱恐须“天价”

2013年10月12日 18:36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小S资料图(图片来自网络)

  中国台湾网10月12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艺人小S因涉及“诈欺”及“内线交易”而被台北地检署检方开出两张传票,在昨(11)日上午以证人身份传唤到案。针对小S所涉案情,资深刑案律师认为,内线交易部分应该不会成立,但关于诈欺部分恐难逃,相关罪名一旦成立,易科罚金的金额预料将会是天价。

  台湾资深刑案律师陈宏彬表示,就目前媒体所披露的消息推论,小S因为夫家涉嫌内线交易遭搜索约谈,自己又帮该案源头胖达人香精面包代言,因而涉入其中。如果小S不是胖达人或基因国际的股东,在没有持股事实的情况下,就算对于丈夫许雅钧和公公许庆祥涉嫌内线交易的不法案情知情,也不会构成内线交易罪,这部分小S应该可以“全身而退”。

  但关于胖达人香精面包案部分,律师陈宏彬则表示,小S要逃过法律责任恐怕很难。这部分定罪的机率很高,而一旦判刑确定,虽然不至于会必须“入狱”,但易科罚金的金额恐怕会是“天价”。

  律师陈宏彬分析指出,由于目前刑事犯罪采的是“一罪一罚”,相关犯罪行为的罪责刑度都是采分开计算、累计相加。就胖达人香精面包案来看,每一个买到香精面包的人都是属于个别案件的个别受害者,如果1000人就会成立1000个诈欺罪,依胖达人的门市数量和销售业绩来看,可以提出告诉的对象实在难以计算,因此未来一旦判刑确定,小S如果不想入狱的话,恐怕须给付巨额的易科罚金,才能逃过牢狱之灾。(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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