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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达人案小S涉诈欺 律师:不想入狱恐交巨额罚金

2013年10月11日 15:5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北地检署侦办胖达人面包案,11日以证人身份传唤艺人小S(中)说明。(图片来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10月11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艺人小S因涉及“诈欺”及“内线交易”而被台北地检署检方开出两张传票,在今(11)日上午以证人身份传唤到案。针对小S所涉案情,资深刑案律师认为,内线交易罪应该不会成立,但诈欺罪恐怕难以洗脱,而相关罪名一旦成立,易科罚金的金额预料将会是天价。

  资深刑案律师陈宏彬表示,就目前媒体所披露的消息推论,小S虽然因为夫家涉嫌内线交易遭搜索约谈,而自己又帮该案源头胖达人香精面包代言,因而涉入其中,但如果小S不是胖达人或基因国际的股东,在没有持股事实的情况下,就算对于丈夫许雅钧和公公许庆祥涉嫌内线交易的不法案情知情,也不会构成内线交易罪。

  但有关胖达人香精面包案,律师陈宏彬表示,小S要逃过法律责任恐怕很难,而一旦未来判刑确定,虽然不至于必然入狱,但易科罚金的金额恐怕将会是天价。

  律师陈宏彬详细解释道,由于目前台湾地区刑事犯罪采取“一罪一罚”的定罪方式,相关犯罪行为的罪责刑度都是采分开计算、累计相加,因此就胖达人香精面包案来看,每一个买到香精面包的人都是属于个别案件的个别受害者,如果有一千个人就会成立一千个诈欺罪,依胖达人的门市数量和销售业绩来看,可以提出告诉的对象实在难以计算,因此未来一旦判刑确定,小S如果不想入狱的话,恐怕必须要给付巨额的易科罚金,才有可能逃过牢狱之灾。(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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