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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高院”认定王金平利益应优先受保护 故驳回抗告

2013年09月30日 14:15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30日消息 为争取保留党籍,王金平于日前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假处分并最终获准,国民党为此提起抗告。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今日就此案完成评议,裁定将抗告驳回,王金平得以继续暂保党籍。对此裁定结果,台湾“高等法院”指出,若“立法院长”王金平丧失党员及“立委”资格,所受的损害将无法回复,因此维持准许假处分的裁定。

  台湾“高院”指出,关于王金平国民党党员资格争议的本案诉讼,无法预知何时能判决确定。纵使最后是王金平胜诉确定,可能会因未定假处分,导致他不得继续行使党员权利,以致丧失台湾“不分区立法委员”资格。果真如此,王金平所受的损害恐将无法回复。

  “高院”认为,若国民党在此争执的法律关系判决确定前,容忍王金平继续行使党员权利,国民党在“立法院”的“立法委员”总席次也会不受影响。

  “高院”表示,国民党的党纪、党誉、社会评价,因王金平的关说疑云受有损害。但等到本案诉讼判决确定后,有关党籍争议的法律关系也将正式确定。国民党届时再做出合法、合理、合情,符合公平正义及人民期待的适当处分,其党纪与党誉、社会评价尚非不可回复。

  因此,“高院”认为,王金平的利益应优先于国民党而受保护,故驳回国民党抗告。(中国台湾网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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