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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选务机关:处理撤销党籍一视同仁

2013年09月13日 16:3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13日消息 台湾“中选会”13日表示,处理政党撤销全台不分区“立法委员”党籍公文,都是在收到政党来文后依相关规定处理,并于同一天函请“立法院”注销“立委”名籍;对所有政党来文都没差别待遇。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立法院长”王金平涉关说遭中国国民党撤销国民党籍,台“中选会”已发函到“立法院”要求注销王金平“立委”名籍。不过,王金平委由律师提出紧急处置,请求法院立即禁止“立法院”注销“立委”名籍,及暂时处分裁定前,暂准王金平继续行使国民党员职权。

  台“中选会”发布新闻稿表示,2002年处理民进党来函指第5届“立委”不分区选举当选人邱彰丧失民进党籍案、2013年台联党来函指已撤销第8届“立委”不分区选举当选人林世嘉党籍,请依顺位递补案及王金平案,都是在收到公文后同一天行文“立法院”,请注销“立委”名籍。

  台“中选会”说,依“公职人员选罢法”处理这些案件,不介入任何政党内部事务,也不受任何政党影响。

  据台湾TVBS电视13日下午16时20分许报道,王金平假处分案,台北地院裁准王金平以新台币938万元担保金担保,继续保留行使国民党党员职权的权利。其余假处分,暂时处置申请均遭驳回。(中国台湾网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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