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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禁止18岁以下人群进行隆乳、抽脂等医美手术

2013年09月12日 10:4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12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卫生福利部”昨天下达禁令,医疗院所不得帮18岁以下未成年人进行隆乳、抽脂等动刀的侵入性医美手术,否则开罚。据报道,台湾1年约800例20岁以下者接受医美手术,其中近5%是接受侵入性疗程。

  “卫福部医事司司长”、医策会执行长李伟强表示,未满18岁的未成人,身体还没发育完全,如果接受“动刀”的侵入性美容手术,未来容易“变形”,因此决定下达禁令。

  他说,目前先以劝导、督察为主,但不排除依相关规定处分。依情节严重度可处警告、接受一定时数继续教育或临床进修、限制执业范围或停业1个月至1年、废止执业执照,情节重大还可能废止医师证书。

  李伟强表示,18岁以下身心未发展成熟,禁止做抽脂、隆乳、隆鼻、割双眼皮等属于美容医学分类第3类的侵入性手术。若要接受雷射、脉冲光、玻尿酸、肉毒杆菌等属于1、2类的非侵入性治疗,则需要监护人同意,才能进行。(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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