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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党籍没机会申复 王金平仍愿永作国民党员

2013年09月12日 09:4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12日消息 中国国民党考纪会昨日开会处理王金平涉“司法关说”案,并最终决议对其撤销党籍。王金平昨日接受采访时指出,国民党方面此次不仅对其做出撤销党籍决议,甚至连申复机会也没给。不过,他表示,自己会以平常心看待,该做的事仍会尽力去做,并仍然希望成为国民党永远的党员。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王金平昨天下午4时回到“立法院”,“朝野”协商开议事宜后,就一直待在办公室,直到晚间9时30分左右才准备离开。

  台湾选务机构昨天傍晚将国民党出具的王金平党籍丧失证明书函转“立法院”,并请“立法院”注销名籍。对此,王金平表示,文件到达时间已在下班后,因无人签收而被退回。但“今天没送,明天也会送”。他表示,目前并不清楚该函文效力及“立法院”回函时效等问题,“等文到了再研究。”

  此外,王金平指出,国民党方面此次不仅做出撤销其党籍决定,甚至连申复机会也没给。“依规定我有20天申复期”、“根本没有让我申复,都没有机会申复”。

  不过,王金平表示仍会以平常心看待。至于在递交给考纪会的陈述书后署名“永远的国民党员”,王金平说,永远就永远,希望成为永远的国民党员。(中国台湾网 王思羽)

    王金平简历: 

  王金平,1941年3月17日出生,台湾省高雄县人。1965年毕业于台湾师范大学,并于同年进入进德高中任教。1975年当选“立法委员”后,出任高雄县工业协会理事长。1981年—1982年入选“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召集委员,1990年又出任中国国民党中央政策会副主任委员及中国国民党中央政策会财政委员会委员长职务。1992年,担任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政协调工作会主任兼“立法院”党团书记长;同年当选为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和“中日国会议员联谊会”会长。在1993年—1999年期间先后出任六年两届“立法院”副院长职务,之后一直担任“立法院”院长之职。2000年被选为国民党副主席。2005年3月王金平在连战宣布不会寻求连任之后,宣布竞选国民党主席。但在2005年7月16日的中国国民党党主席直选中落败。随后王金平拒绝了马英九的邀请,放弃国民党副主席之职,但声称要作为中国国民党的永久义工。 2008年2月1日,王金平在第七届“立法院”“立法院长”选举中,获85票支持,连任“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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