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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育主管部门鼓励教师参加12年义务教育研习

2013年09月11日 19:47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1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教育主管部门为了推动12年义务教育,鼓励台湾各地方教师参加研习班,接受培训。但效果不够理想,许多老师没有按规定参加。近日,台湾部分县市传出祭出考绩,惩处不参加研习的教师,台当局“教育部”今天强调应采“鼓励”而非惩罚方式,并呼吁教师参加研习。

  为了推动12年义务教育,台当局“教育部”要求台湾中小学教师都得参加5堂、18小时的研习,但传出部分教师迟迟不愿参加,台中市教育局、高雄市教育局决定,没参加的教师年度考绩不得甲等,引起反弹。

  台湾教师工会总联合会副理事长吴忠泰表示,有些研习课程口碑实在太差,甚至内容已跟不上政策变化,还在用去年的版本。他认为研习是教师的义务,也鼓励教师多进修、了解政策走向,但应有自主选择权,现在有太多的进修管道,例如台北市中正高中举办自主研习,成效备受肯定。

  中小学校长协会理事长薛春光则认为,台当局要推动重要政策,教师必须参与,18小时是最基本的学习,如果连这样都要抗拒,12年义务教育很难成功。他也赞成用考绩来迫使教师参加研习,“否则行政单位实在拿不出什么办法。”

  台当局“教育部公民及学前教育署副署长”黄新发表示,12年义务教育要成功,第一线教师是关键,希望教师能够配合,了解政策的改革。

  至于是否该动用“考绩”,黄新发表示,原则上应采“鼓励”的方式,毕竟强迫会使人缺乏兴趣,县市政府应让研习时间多点弹性,方便教师自由选择合适的时间参加。(中国台湾网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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