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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依党章损害党的声誉等规定撤销王金平党籍

2013年09月11日 13:1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1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中国国民党考纪会主委黄昭元11日表示,考纪会取得多数共识决议,依党章损害党的声誉等规定,撤销台湾“立法院长”王金平党籍。

  王金平涉入司法关说,国民党考纪会上午9时30分开会处理,经过2个多小时讨论,最后决定撤销王金平党籍。

  黄昭元中午举行记者会表示,经过与会委员热烈讨论,针对王金平涉及关说司法案件,多数委员均认为对国民党形象与声誉造成严重伤害。

  他说,与会中有委员感性呼吁要团结,有委员认为在法理情方面多方考量,有委员说处理本案对事不对人。

  经过热烈讨论,黄昭元说,取得多数共识决议,依国民党党章第35条第1项第2款“损害党之声誉”及第36条第1项第4款的规定,王金平予以撤销党籍处分。(中国台湾网 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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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陈佳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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