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2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中“高分院”民事庭法官胡景彬涉收贿,今天遭特侦组搜索侦办。胡景彬曾涉“重利罪”被判无罪定谳,再涉收贿遭侦办,震惊台湾司法界。
胡景彬今年63岁,平日行事活跃,1996年担任台中地院庭长时涉投资地下钱庄、重利等案,1997年遭处休职3年处分。2000年复职,调任台南“高分院”法官,涉重利案一审判处徒刑2年,2006年判决无罪定谳。胡景彬于2008年转调台中“高分院”民事庭法官。
台司法界人士指出,胡景彬在台南“高分院”担任法官期间,因所涉重利案件尚未判决确定,曾遭律师抗议身为被告身份,竟还担任法官审理案件。事后,胡景彬被调往处理本票裁定、拍卖抵押等非讼案件。
台司法界人士还表示,胡景彬因过去曾涉案,虽获判无罪定谳,调至台中“高分院”后,仍受政风室密切观察,多年前即已遭特侦组锁定,胡景彬在台中“高分院”每月审理民事案件约10多件。(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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