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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总经理与富家女童工进行性交易遭判刑

2013年08月20日 08:4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20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一名年仅11岁的女童家境优越,却因叛逆不满严格管教,到一处酒店打工。电晕了52岁、被称为“芒果大王”赖姓总经理。2人不但发生关系,赖男还购买名牌包给女童,女童父亲追查得知是赖男所为,他却辩称不知对方女童还未成年。法官认为赖男社会阅历丰富,不可能不知,判处他3年半徒刑定谳。

  52岁的赖男当时看上女童,2人发生了2次性关系,他还买了10万元新台币的香奈儿名牌包送给女童。2个月内,女童的父亲意外发现其皮包内有保险套,斥责她不准离家,女童负气离家,父亲为了找她报警协寻,在女儿房间内找到酒店的领台费收据,才得知女儿曾在酒店上班。警方找到女童后,她供称曾和赖男发生性交易,警方将赖男和2名酒店经理移送法办。

  赖男向法官称说,女童身高155公分、并拥有C罩杯身材,她还自称是大学外文系的学生,且浓妆艳抹下根本就看不出年纪;但法官认为女童外表稚气、且满口童稚语汇,连“前年”都会说成“去去年”,且赖男自己有14岁的女儿,且社会经验丰富,不可能没发现女童的年纪。法院19日依与未满14岁少女性交罪,判处他3年6月徒刑定谳。(中国台湾网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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