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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内政部门回应大埔示威:开发并无不合法处

2013年08月19日 08:2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民众彩绘台当局“内政部”广场,右边为一个张牙舞爪的政客,左边则是一台被被稻穗层层缠住的怪手,象征农民抗争最终让台当局停止了浮滥征收。(图片来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8月19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内政部”日前发布新闻稿表示,有关大埔4户的处理,柯成福所有土地,苗栗县府已同意申领并配回抵价地;黄福记及朱树分别只拆除部分围墙及铁皮屋,其建物都原地保留并无拆除,其原有农地都已等值配回农业区土地;苗栗县府已报台当局“行政院”同意以成本价格项目让售一块建地给彭秀春重建房屋。

  台“内政部”说明,大埔区段征收案是苗栗县政府为配合竹南园区基地扩建的用地需求及周边地区整体发展而开发,开发目的符合征收的公益性及必要性。

  台“内政部”指出,区内地主约900余人,同意申请领回抵价地者高达98%,仅24户陈情保留所有农地及农舍,经县府协调处理后,已完成20户的建物保留及配售农业区作业,只有4户因涉及交通安全、建物保留公平性、都市计划合理性等因素,未获苗栗县及台“内政部”两级都市计划委员会采纳,无法原地保留。

  台“内政部”进一步说明,因区段征收案已近完成,对于区内缓拆的地上物依法须处理,苗栗县政府于6月11日发函通知拆迁户于7月5日前自行完成拆迁,并于7月18日依台湾行政执行相关规定办理。

  台“内政部”表示,苗栗县政府拆迁地上物,是依相关法规及权责办理,台“内政部”尊重地方政府职权。

  台“内政部”也强调,台湾“土地征收条例”去年1月修正公布,已纳入民间团体先前所提建议,充分保障民众权益,绝非恶法。(中国台湾网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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