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15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民进党籍“立委”郑丽君等人提出停建核四特别条例草案,赋予台当局停建核四法源依据。国民党团说,核能议题勿牵扯到政治。
民进党籍“立委”叶宜津等人提出“台湾电力公司龙门核能电厂停建特别条例草案”,处理停建核能四厂规划与后续处置作业,赋予台当局停建核四的法源依据,且说绝无违“宪”之虞。
郑丽君提出停建核四3途径,包括马英九或台当局“行政院长”江宜桦直接宣布、主动删除核四预算;“国会”议决停建核四;另一种方式就是“国会”“立法”,通过停建核四特别条例。
叶宜津说,若通过停建条例,台“行政院”可宣布停建核四,台“立法院”愿承担责任,让核四停建有法源依据。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首席副书记长林德福受访时表示,民进党主席苏贞昌及前民进主席蔡英文应先清楚说明,如果认为应停建核四,当初执政时为什么要编核四预算?(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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