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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史上最大的经济犯罪“力霸东森掏空案”定谳

2013年08月15日 11:4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15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堪称是台湾史上最大的经济犯罪“力霸东森掏空案”,14日在台湾最高法院判决定谳,判处前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7个月、9个月、6个月及3年8月徒刑,合计5年6月定案。

  王又曾共有8名子女,除王令甫未卷入弊案,其余7人都涉案被判刑。王令一被判刑30年最重;王令侨被判23年6月;王令台被判6年8月;王令楣被判5年6月。另外,么子王令兴被判刑2年确定,么女王令可被判刑1年、缓刑2年,须支付200万元,两人都已执行完毕。

  东森国际14日晚间发表公告,表示对于判决深感遗憾,待董事长收到判决书后,不排除声请再审或非常上诉。 

  “力霸东森掏空案”,2006年爆发弊案,引发全台哗然,但创办人王又曾和妻子王金世英,早在弊案爆发前就潜逃美国,甚至还被多次直击住豪宅、到高级餐厅享乐等,至今还无法顺利缉捕2人。这起掏空案王家涉嫌诈贷300多亿(新台币,下同),被告人数多达104人,共有40个犯罪行为,堪称“台湾史上最大的经济犯罪案” (中国台湾网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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