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7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农业委员会渔业署署长”沙志一说,台“渔业法”三读通过渔船防海盗可雇私人武装保全,实际有100艘渔船已雇用,约3个月后可与法律接轨。
台“立法院院会”6日“三读”修正通过台“渔业法”部分条文,渔船在受海盗或非法武力威胁高风险海域作业,可雇私人武装保全人员。
沙志一说,约100艘300到500吨的台湾鲔钓渔船在印度洋海域作业,“实际上已雇用私人武装保全”。
据报道,私人保全一组3人,武装含轻机枪、两支自动步枪及上千发子弹,一个月要价1.8万美元,雇用的保全以斯里兰卡籍较多。
沙志一说,这些台湾渔船可通过使用卫星通讯设备进行联合防卫,扩大防护效益。沙志一预计,约3个月后相关行政办法也会订定,届时这些已雇武装保全的台湾渔船将可以与法律接轨,相关支出也能透明化,申报在作业成本与报税内容中。(中国台湾网 朱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