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赴台湾旅游如超量携带烟酒 离台前需缴纳罚金

2013年07月24日 09:4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2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财政部关务署”表示对于外地旅客携带超量烟酒入台,缴罚金的方式拟从严把关。

  台当局“关务署”表示,外地旅客携带超量烟酒入台依规定须申报缴纳关税,否则遭罚。不过,目前依相关规定,罚款缴纳期限为14天,而有些旅客停留台湾期间不到14天,离台之后就罚不到。

  台当局“关务署”表示,拟修法防堵漏洞,将明订违规外地旅客须在离台前缴清罚锾,否则不得离台。

  依目前规定,年满20岁以上的入台旅客,携带烟酒的免税数量,酒类为1升,烟品规定卷烟1条(200支)、雪茄25支或烟丝1磅。

  旅客入台带第2至5条香烟必须主动通知海关,在通过红线台查验、申报完税后才能携带入台。第6条以上香烟除将没收,还将以每条500元(新台币,下同)开罚。酒类超过4升以上,也将以每升2000元开罚。(中国台湾网 朱炼)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