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光才准走,女老板好凶。(图片来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7月2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从事信息业的台湾王姓男子(28岁),上周4晚上与家人到台中市一家餐厅用餐,结帐时剩下肉片等食物没吃完,女老板要求他们吃光才能离开。男子表示愿被罚钱,却被怒呛:“你要对你的东西负责”、“我不收你们的钱”、“我只是押着你把肉吃完!”男子和家人只好把肉片全吃光,才顺利结帐离开,但其中有肉片他吞不下去,步出店外立刻吐了出来。
女老板事后受访时表示,她小时家境贫困,难得吃大餐,就订下不限消费时间但不准浪费食物的店规;她坦承,虽有客人因吃不完被罚钱,但她都当着客人的面把罚款投进公益箱,日后捐出,若客人吃不完又没钱罚,她会要求“以后来我店内擦地板”。对于女老板要求顾客吃完食物,民众看法不一。魏筱芸说:“店家最多只能对食物剩太多的顾客酌收餐费。”陈先生认为双方都有错,店家不该强迫顾客吃完东西,顾客也不该浪费食材。(中国台湾网 高旭)
[ 责任编辑:周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