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19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竹市25岁罗姓送货员去年8月以手指插入一名12岁幼女下体,2天内性侵了被害人3次,被判刑2年,但因罗男常常捐血,法官认为他本性还算善良,加上犯后颇具悔意,决定网开一面,让罗男缓刑5年,义务劳务60小时,暂时免去牢狱之灾。
判决书指出,罗男去年7月在网络聊天室认识了年仅12岁的被害人,双方互留联络方式,并以男女朋友称呼,去年8月12日,罗男骑摩托车载被害女童回她家,趁机在房内亲吻、拥抱女童,并以手指性侵得逞。
隔天早上,罗男又趁工作空档骑车到女童家做爱,意犹未尽的他晚上再来找女童性侵,事后女童家人觉得她举止异常,一问才知被网友占便宜。法官认为,罗男虽无强迫被害人性交,但他利用女童年幼无知满足私欲,造成被害人身心发展受影响,判刑2年。
但因罗男犯后态度良好,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赔偿,又有台湾血液基金会的感谢状可证明他长期捐血,因此认定本性尚称良善,而且法官担心罗男是家中生计唯一来源,坐牢两年经济压力太大,考虑以上因素,最后决定做出如此判决。(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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