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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修正“职安法”防过劳 雇主违规最高罚30万

2013年06月19日 08:26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工程师徐绍斌过劳死,其父亲与母亲悲痛不已。(图片来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6月19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立法院”昨(18)三读通过“职安法”修正案,扩大范围到所有行业,保障上千万名劳工,修正案新增“防过劳条款”,要求雇主针对轮班、夜间工作、长时间工作等情形进行过劳预防,违者可罚雇主3至15万元(新台币,下同),若导致劳工职业病,最高可罚30万元。

  台湾地区“职安法”多次闯关后终于完成23年来最大幅度修法,台当局“劳委会”昨说,未来各行各业都能享有健康工作环境。台当局“劳委会”统计,去年有92人因过劳领到劳保职灾给付,创历年新高,其中38人过劳死;今年1到4月有20件过劳案、9人死亡。

  过劳死的台湾南亚科技工程师徐绍斌父亲徐辉华昨说,修法虽往前一小步,但30万元对企业不痛不痒,“法过了,劳工权益仍不知在哪?”

  工程师江先生说,据统计,科技业员工每人每年贡献获利上百万元,前3名业者,员工贡献获利更达上千万元,“这是多少劳工被压榨的结果,结果预防过劳没做好,最高只罚雇主30万,神经病!罚500万还差不多!” 

  “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说,修法后虽增加雇主许多义务与责任,但目前劳检员严重不足,未来如何有效监督是台当局“劳委会”的挑战。(中国台湾网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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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朱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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