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湾中时刊李宗瑞不雅照 记者等4人被判6个月徒刑

2013年06月17日 18:0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2013年1月31日,李宗瑞首认罪承认偷拍,愿赔受害者每人20万新台币。(图片来自网络)

  中国台湾网6月17日消息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富少李宗瑞迷奸案去年爆发后,台湾《中国时报》曾在显著的头版、3版,报道相关新闻,并刊登疑似偷拍的不雅照。副总编辑杨宪村、陈赓尧、社会中心主任王健圣与撰稿记者陈鸿伟被检方以妨害秘密罪嫌起诉。经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法院分别判处4名被告有期徒刑6个月,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李宗瑞是元大证券董事李岳苍之子,虽然长相也不突出,但经常出入知名夜店,并与多名名模传过绯闻,包括白歆惠、吴亚馨、林苇茹与艺人林利霏,但交往都不超过半年。2012年8月23日晚间8点35分,李宗瑞在逃亡的第23天,终于在律师的陪同下至北检投案。李宗瑞一审被判刑14年,其继母也在受害人名单内。2013年1月31日,李宗瑞首认罪承认偷拍,愿赔受害者每人20万新台币。(中国台湾网 周剑)

台湾频道 台湾政局 台湾社会 台湾军事 娱乐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