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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行政院长”陈冲被控涉台电弊案查无不法签结

2013年06月17日 15:5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6月17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民进党籍“立委”林佳龙告发台当局前“行政院长”陈冲涉贪包庇台电购煤弊案,特侦组调查台电公司无不法异常,陈冲也无不法,全案签结。

  全案缘于林佳龙在去年召开记者会表示,台电购煤长约黑幕重重,依据台电公司2011年度与2012年度的预算表显示,火力发电费用增加金额高达新台币591亿元。而火力发电费用主要来自购煤,火力发电费用增加是台电巨额亏损的唯一原因,他怀疑购煤可能涉及弊案,并向特侦组告发时任台“行政院长”陈冲涉贪及包庇。

  特侦组调查火力发电费用预算暴增部分,调阅台电公司2011年度与2012年度火力发电预算明细、各项火力发电燃料成本预算比较表、2008年度至2012年度火力发电费用细项等,并传讯台电人员作证,难认定陈冲有介入、包庇的不法犯行。

  另外,特侦组调查2008年7月间以天价购煤并签订长约,台电公司是依据燃煤采购处理要点规定,以长约为主,现货为辅,长约第1年价格由竞标决定,第2年则以议价方式决定,主要參酌亚太地区年度长约价格。现货价格则由竞标决定,并传讯相关证人作证,查无不法。(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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