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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酒驾新规定 如司机拒测警方可强制验血

2013年06月17日 10:2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图片来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6月17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酒驾新规定上路连续3天以来,全台警方严格执行,其中有高达76人拒绝酒测,部分民众宁愿支付拒酒测罚款9万元(新台币,下同),也不愿背负公共危险罪的前科。不过,依照《台湾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汽车驾驶人肇事拒绝接受酒测者,警方可以强制验血。

  根据台湾“警政署”统计全台警察机关在13日至15日取缔酒驾拦查数据,共计900件,其中拒绝酒测就有76件,依照今(2013)年新修正的《台湾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规定,拒绝酒测者可处9万元罚款、吊销驾照3年并施以道路安全讲习。

  有台湾资深检察官表示,对于“不能安全驾驶罪”的认定标准,除了关于酒精浓度规定外,另有规定“其它情事足认服用酒类或其它相类之物,致不能安全驾驶”,也就是说,驾驶者如果拒绝酒测,警方可视情况请驾驶者画同心圆或来回走直线、单脚站立等方式,测试驾驶人是否有酒醉驾车的情形。(中国台湾网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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