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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盘点:世界名人富商离婚所付天价“分手费”

2013年06月14日 14:0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6月1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新闻集团(NewsCorp)执行长默多克今天向法院诉请离婚,要与华裔妻子邓文迪离婚。尽管两人有婚前协议书,但目前还不清楚身价94亿美元的默多克要付多少赡养费。

  目前来说,离婚“失血”最多的恐怕要属美国石油企业大陆资源公司执行长哈罗德·哈姆。他正和第2任妻子苏·安办理离婚手续,且不清楚两人是否有婚前协议。如果没有,法律专家透露,哈罗德·哈姆恐得与妻子对分手上68%大陆资源股权,市值112亿美元。

  艺品商威尔登斯泰因1999年与酷爱整形的纽约名媛乔斯琳分道扬镳时,英美媒体称,男方不仅付出25亿美元代价,且在接下来13年每年付上1亿美元。

  默多克1999年与结婚31年的第2任妻子安娜离婚时,已经付出17亿美元代价。

  F1一级方程式赛车执行长埃克斯顿2009年与前妻丝拉薇莎协议离婚,男方失血12亿美元。

  相形之下,体育影视名流的离婚代价“廉价”多了。据报道,名导演史蒂芬·斯皮尔伯格1989年与结褵4年的艾米·欧文离异时,加州法官拒绝承认2人在餐巾纸上拟定的婚前协议,令男方支付女方1亿美元费用。

  高尔夫球名将老虎伍兹2010年与艾琳签字结束6年婚姻时,女方获得了1.1亿美元赡养费。飞人乔丹2006年与牵手17年的妻子胡安妮塔分道扬镳时,“分手费”据说达1.68亿美元。

  但是梅尔·吉布森离婚时惨重一些。他私生子消息曝光后,与吉布森31年、帮他生下7名子女的发妻罗宾2009年诉请离婚,分掉吉布森8.5亿美元财产。(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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