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7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被喻为台湾司法史上第一女贪检的前高检署检察官陈玉珍,继日前庭讯供出有所谓的“收贿笔记”后,昨(6)日再向台北地方法院递状表示,对于特侦组检方起诉事实愿意全部认罪,并同意缴回2325万元新台币犯罪所得,请求法官能从轻量刑。
由于陈玉珍在案发之初对于检方所指控的贪污犯行并不认罪,而近日却接连在出庭应讯时坦承有收贿事实。因此引来外界解读,应该是在“拼交保”,希望能通过认罪,来表示自己犯后态度良好、有悔意,以期能尽快从台北女子看守所脱身。
律师陈宏彬对此表示,虽然陈玉珍目前希望能够以认罪来求交保,但在实务经验上这样的诉讼策略应该不会奏效。他指出,依据一般诉讼实务经验,法官通常不会在一审判决出炉前,裁定让被起诉的羁押中被告交保,更何况全案还有其他共犯在外未被羁押,在有串证逃亡之虞的情形下,最快恐怕也要等到一审判决后,才会有交保可能。
而对于陈玉珍具状认罪举动,特侦组代理发言人林丰文表示,虽然陈玉珍具状对全部犯行认罪,但依据审判中自白规定,法院仍须进行查证。不过,有法界人士私下透露,对于陈玉珍认罪一事他采取保留态度,因为在书面声明中,陈玉珍的用字遣词还是相当具有“法律人”的特质,是否全部认罪恐怕还要观察。(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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