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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德炮轰台"文化部":把绿岛监狱搞得好像普罗旺斯

2013年06月05日 14:5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6月5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施明德昨与太太陈嘉君、两个女儿、前“立委”洪奇昌前往台“档案管理局”调阅泰源事件档案,谈到绿岛人权监狱,施明德不满地说,“‘文化部’把绿岛监狱搞得好像普罗旺斯一样”,“好像我们在那里坐牢有多舒服!”与历史真相完全不同。

  施明德说,现在的绿岛监狱都贴上谁通过了什么、马英九做了什么,“都在歌功颂德!”让他很失望。

  台湾人权馆筹备处︰依史实呈现

  台湾人权博物馆筹备处主任王逸群表示,绿岛园区的空间都是依原貌修改,展览也都是依史实呈现,完全没有歌功颂德的事。

  施明德昨天调阅有关泰源革命烈士江炳兴、郑金河、陈良、谢东荣、詹天增的历史档案,共有9卷,但因调阅数据多属其它第三人的个案,档案局依规定遮掩、抽离相关隐私后提供。

  陈嘉君不满地表示,当局应主动公开满30年的档案,不能公开的应送“立法院”解释,“不是‘档案局’自己可以裁决什么能看、什么不能看”、“作古的人有什么隐私权?蒋介石、埃及艳后有什么隐私权?”

  施明德并批评,“行政院”五月中旬通过的档案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把部分档案的开放年限延长至六十年、八十年,“那干脆不要‘档案局了’”,而且原机关可自行审查后就销毁档案,“真是过分!连罪证都修掉了”,这种修法竟可走出“行政院”,“这是恶法、毁坏历史!”“档案局可以关门了!”

  台当局“行政院”五月十六日通过的“档案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删除岛内档案最迟应在30年内开放应用的规定,但依法核定为岛内机密,有严重影响岛内安全的档案,最迟开放年限为六十年;有侵害个人隐私的档案最迟开放年限为八十年;有碍犯罪侦查的档案最迟开放年限为30年;对台当局业务造成困难或妨碍的档案,最迟开放年限为30年;其它特殊情形经“立法院”同意,就限制应用当局档案。(中国台湾网 王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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