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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顾兄弟情义纵火夺5命 台湾冷血凶手被判死刑

2013年05月10日 10:4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彭建源纵火烧屋,造成5死3伤,被判处死刑。(图片来自台湾《中国时报》)

  中国台湾网5月10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新竹市的35岁男子彭建源去年和人争吵,约换帖兄弟周志强助阵谈判,周志强不肯,彭建源竟恼羞成怒泼洒汽油纵火烧屋,造成5死3伤的惨剧。台湾“高等法院”认为彭建源恶行重大,犯后毫无悔意,昨(9)天将他判处死刑。

  由于台“最高法院”去年12月决议,凡二审宣告死刑案件,上诉三审后,一律开言词辩论庭。彭建源将来是生、是死,全案上诉后,将通过公开审理做出终局裁判。

  彭建源认为自己物品遭人侵占,想报复,在去年3月间,找上周志强求助,但周志强以家中有人、不便外出等理由拒绝,让彭建源相当不满。

  彭建源责怪周志强不顾结拜情谊,心生怨恨,到加油站买汽油后,直接到周志强的住家呛声。彭建源在门口叫嚣后,立即将汽油点燃,5名到周志强家中饮酒唱歌的友人,因来不及逃生,被活活烧死。

  案发后,彭建源向警方自首,辩称没杀人意图,只想要吓吓周志强,不知道屋内还有其他人。彭建源还以自首为由,要求法官予以减刑。新竹地方法院认定,彭建源与周志强熟识,并经常到对方家中,应知道当时屋内不只周志强一人。彭建源在明知周志强妻子怀有7月身孕的情况下,仍泼洒汽油烧周志强的住家,手段残忍,将彭建源判处死刑。

  台“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彭建源虽有打电话给警察称要自首,但没有交代任何案情。警方循线逮捕彭建源,他还辩称在烧草,否认犯下纵火案。因此不适用自首减刑,依杀人罪将彭建源判死刑,全案可上诉。(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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