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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评论:不应为陈水扁量身裁制特殊待遇

2013年04月12日 10:01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12日消息 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病况引发社会关注,民进党再度出招,与台“立法院长”王金平交换意见,讨论是否应通过修改相关规定为陈水扁解套,让被判有罪的卸任领导人能够“受到特殊待遇的处理”。台湾《旺报》4月12日刊文认为,此举实在不宜轻言一试,解铃还需系铃人,陈水扁需要做的是,诚恳地向台湾民众谢罪。

  文章摘编如下:

  在全球,多数地区对于卸任领导人都会赋予特殊礼遇,以便其生活方便;但绝非对其败德丧行的犯罪行为网开一面。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病况引起关注,在野党却再度出招,与台“立法院长”王金平交换对扁病情的意见,讨论是否应透过修改相关规定为扁解套,让被判有罪的领导人能够享受“特殊待遇”。

  中国古代“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然而现在陈水扁有罪,大家却想尽办法帮他免除牢狱的辛苦,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殊不知真正的问题,在于陈水扁本身,只要他认罪,那么所有的问题,莫不迎刃而解,何必这么麻烦民众?

  本来,作为卸任领导人,必须律己严于一般人,否则何德何能享受特殊的尊崇与富贵?这是极为简单的道理,中外皆然!中文的“位高任重”最能传神表达掌握权势者,必须在言行、举止方面,符合社会上较高的期待,以免有负所托。

  陈水扁执政8年政绩,非但乏善可陈,甚至严重贪污,对台湾社会造成极大伤害。但是,他自己不仅不承认罪行,还要台湾民众共同想办法,使其免除牢狱之灾!他个人做错事,却成为全体民众的历史共业,甚至影响到法律的公平性,这样的做法实在难以令人茍同。

  无论古今中外,凡是身处上位的人,莫不应该以身作则,有效树立典范价值,绝非享受特权。台联党“立委”林世嘉、民进党“立委”陈欧珀等人去年提出的“卸任领导人礼遇条例”修正案,却明定经判决有罪的领导人,应受特殊待遇处理。如若这般,卸任领导人不啻属于特权阶级,难获社会认同。

  替卸任领导人陈水扁量身裁制特殊待遇,徒然贬低这一职位的荣耀,实在不宜轻言一试。解铃还得系铃人,陈水扁若诚恳地向全民谢罪,民众都会原谅他,又何必削足适履,为求迁就阿扁特殊身分,降低领导人职位的格调与身价,来侍候他一人偏颇的需求呢?(中国台湾网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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