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1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考试院”今天可望审议通过“公务人员退休抚恤法草案”,随后送交台“立法机构”,若一切顺利,2016年将启动公务人员退休改革。
据报道,根据台湾“考试院铨叙部”规划,公务人员退休改革朝向“多缴、少拿、延后退”目标,将延后退休金起支年龄,从“85制”改“90制”(不含警消护士等危劳职务)。所谓“90制”,是指工作时间满25年自愿退休者,月退休金起支年龄为65岁;工作时间达30年以上者,月退金起支年龄为60岁。
此外,台湾公务人员退抚基金的公家与个人自提比例,将从现行的65%、35%变为60%、40%;公务人员退休所得的所得替代率上限不能超过80%。所谓“所得替代率”,是指指公务员退休后平均每月可支配金额与退休当时的每月薪资的比例。(中国台湾网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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