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10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10日表示,我们一直高度重视台胞权益保护工作,采取各种措施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并已取得积极成效。一是不断推进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的法制化建设;二是不断健全台胞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三是依法妥善处理台胞权益保护事宜。下一步将积极推动《投保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不断加强完善相关工作,更好地维护台胞合法权益。
国台办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电视台海峡两岸记者提问:4月9日,在杭州召开了台胞权益保护工作专项会议。请教发言人,近几年大陆在保护台商权益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又是什么?
范丽青表示,台胞权益保护直接关系到台胞的切身利益,我们一直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措施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并已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不断推进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形成了以《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为主体,相关地方性规定为补充的法制体系。全国人大常委会两度组织开展投保法执法检查,有效促进了该法的贯彻落实。
二是不断健全台胞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其中,2007年1月以来建立的台胞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就台胞关心的土地使用、海关关务、商标权益保护等议题多次组织专项调研,出台诸多惠及台胞的政策措施。
三是依法妥善处理台胞权益保护事宜。据统计,2012年各地台办直接受理各种台胞权益保护事项4400多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了3900多件,切实解决在大陆的台胞、台商、台生等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有效保护了台胞权益。
她说,下一步,我们将以落实《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为契机,积极推动《投保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不断加强完善相关工作,更好地维护台胞合法权益。(中国台湾网 焦源源)
[ 责任编辑:焦源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