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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务部门指陈水扁未达保外就医标准

2013年04月01日 09:57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1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上午邀请台当局“退辅会”、“法务部”及台北荣民总医院院长林芳郁、副院长陈天雄及精神部心身医学科主任周元华,就陈水扁于台北荣民总医院就医近况及身心健康情形进行报告。

  台“法务部”报告表示,陈水扁是经台“最高法院”有罪判决确定,并经台“高等法院”裁定应执行有期徒刑20年入监执行的受刑人。自陈水扁于2010年12月2日入监以来,台北监狱考量陈水扁为卸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已密切注意其健康状况及医疗权益。 

  台“法务部”报告说,依照监狱相关规定,受刑人罹患疾病,应于在监就医、戒护外医或移送病监都无法获得适当医治的情况下,方有可能保外就医。台北监狱依陈水扁目前病情发展及诊疗计划,目前认为其仍属以戒护住院治疗方式可达妥适医治的目的,尚未达保外医治的程度。(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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