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29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新北市一名17岁少女,10岁起和邻居林姓“阿公”性交易,7年来只要缺钱花就主动“献身”,直到今年1月有邻居看不下去,匿名检举才曝光。新北地检署昨依违反儿少性交易等罪嫌,起诉林姓老翁。
据报道,少女10岁时父亲过世、母亲下落不明,由祖母带大;下课后常在路上玩耍,和隔壁6旬林姓老翁聊天。2006年7月,少女告诉林姓老翁想买东西却没钱,老翁就把她带到工寮,以300元(新台币,下同)为代价猥亵摸胸。
少女觉得很好赚,后来只要缺钱就找老翁,老翁为满足欲望,变本加厉和少女发生性关系,甚至拍裸照留念。少女每个月至少和老翁性交易一次,每次收取300元到700元不等。少女读初中后,也和其它人性交易。
少女和老翁性交易的“丑事”在街头巷尾传开,今年1月有邻居看不下去,向警方检举才使得事件曝光。(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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