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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诬贪污无罪定谳 台前民意代表反控3调查员

2013年03月15日 16:1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15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6年前民进党“立委”吴明敏被依贪污罪起诉,历审都判无罪,至去年3月全案定谳。吴明敏今天到台中地院提诉,控告当时侦办此案的南投县调查站3名调查员伪造公文书、教唆伪证等罪,日后还打算向3人求偿1000万元(新台币,下同)。

  吴明敏表示,当时指认他拿24万元贿款的证人,明明是说“把钱交给助理”,助理供称“没拿到”,3人却在侦讯笔录记载:“证人说将钱交给吴明敏。”检察官未勘验录音带,就依侦讯笔录将他起诉,害他多年来蒙受不白之冤,不但失眠,还一度想逃离台湾。愈想愈气的他,最后决定留下来写书《猎巫时代》,叙述被诬陷过程和心声。(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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