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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主播通奸案判罚引争议 律师解读成立条件(图)

2013年03月12日 14:2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三立女主播白舒桦。图片来自台湾媒体

  中国台湾网3月12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三立女主播白舒桦和已婚民进党主席苏贞昌助理李厚庆深夜共处,被李厚庆妻子在房内搜出3个保险套,但最后却因保险套上只有验出李厚庆DNA,而没有白舒桦DNA,让全案被检方予以不起诉处分,因此引发舆论非议。对此,有律师表示,只要不是性器之间的接合行为,都不能算是通奸,检方不起诉处分是可以预期的。

  对于这起引发社会瞩目的女主播通奸案,台湾律师陈宏彬表示,如果涉案的女主播没有和该已婚男士有性器之接合,只有其他的行为,是不会构成通奸罪的。因此,在没有确切证据可以证明两人有性器接合的前提下,不起诉处分或判决无罪都是可以预期的。

  陈宏彬律师表示,目前“通奸罪”问题最大的争议,即在于摆荡在要不要“除罪化”之间。从长远的方向看来,似乎想要配合国际潮流,认为公权力不宜过度介入个人私领域,而逐渐朝除罪化的方向前进,但又惧于民情压力,因此修改法规只能“修半套”。(中国台湾网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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