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劳委会”昨(1)日表示,2012年台湾女性平均薪资较男性少16.6%,去年一整年女性必须比男性多工作61天,才和男性总薪资相同。
台当局“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去年依据台当局“行政院主计总处”受雇员工薪资调查及欧盟执委会计算欧洲同酬日的方式,首次公布台湾同酬日为3月5日,以突显两性薪资的差距。
此外,根据台当局“劳委会”2012年雇用管理及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概况调查显示,台湾事业单位对受雇者的薪资给付标准及调薪幅度有性别考虑,分别从2007年的18.4%、8.5%降至2012年的9.6%、4.6%。
单从女性受雇者来看,调薪幅度遭不平等待遇的比率也从2004年的9.5%降至2012年4.5%。显示不论台湾事业单位制度面或受雇者感受面,均呈现逐渐下降趋势,促进女性就业及排除障碍上,已渐显成效。(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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