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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贿款藏鱼池 林益世母:出于安全考虑

2013年02月25日 21:1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25日消息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审理台当局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涉贪案,林母沈若兰哽咽称案发后出于安全考虑,把钱丢到鱼池。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法院下午开庭,检方为证明林益世的“立委”、当局“行政院秘书长”职权可影响公股企业,提出相关证据。例如,曾任林益世律师的赖素如,去年以书面向林益世推荐,姚姓教授可担任台当局“经济部”或“财政部”所属企业的董事长或金控独立董事。

  此外,台检方特侦组在林益世办公室查扣的文件,写着台湾金联前任总经理赵荣芳“一定换”。林益世堂姐任职“中油”公司,曾发短信询问林益世是否有交代“中油”某行政室主任人事案。

  面对指控,林益世表示,该文件应是赖素如所写,详情要问对方。他确曾手写“一定换”,但否认有如堂姐所说交代“中油”人事。他否认曾为地勇案写便笺给台当局“经济部长”。赖素如晚间受访时表示,确实有写纸条给林益世,但是出于选民服务,向当局“行政院”推荐人才。

  沈若兰庭讯时指出,案情曝光后心情很乱,把林益世给的1200万元(新台币,下同)与丈夫林仙保给的600万元都丢进鱼池。法官问,为何要把林仙保的钱丢进鱼池?沈若兰说,当时家里出入闲杂人等多,出于安全考虑把钱丢进鱼池。法官反问“这不是很奇怪吗?说真的,是不是担心被搜索?”,沈若兰否认。(中国台湾网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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