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2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行政院”今(21)日通过了台湾地区“核能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规定草案”,将送台“立法院”审议。
据报道,台当局“原子能委员会”改设台当局“核能安全委员会”后,将成为直属台当局“行政院”的三级机关、能独立行使职权。
台当局“行政院长”江宜桦表示,台当局“行政院”历经1年多的讨论,大幅度调整把台当局“原能会”并入台科技部门的原始规划。现在台当局“原能会”不是单纯并入台科技部门,而是直属于台当局“行政院”,相当于三级机关,独立行使职权。
他表示,此次变动虽未直接碰触核四及核电安全的检查问题,但这代表台当局向外界宣示重视核能的决心。(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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