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当局“金管会”:台券商可自行买卖大陆有价证券

2013年02月17日 16:2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17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金管会”17日表示,为满足台湾证券商及专业投资人投资需求,将开放证券商得自行买卖,并接受专业投资人委托买卖大陆证券市场有价证券。

  台当局“金管会”指出,这项放宽措施是“发展具两岸特色金融业务计划”内容之一,将提升券商投资弹性与效率、提供专业投资人多元化投资管道,吸引专业投资人资金回流,并增加证券商的业务发展,促进整体资本市场及证券产业健全发展。(中国台湾网 朱炼)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