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4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北地院4日审理台当局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涉贪案,林益世母亲沈若兰落泪翻供,表示后来林益世还多拿了新台币300万元。
起初沈若兰供称,2011年间把林益世给的新台币800万元与31万美元,交给林妻彭爱佳保管。但3日在法庭上,沈若兰却当庭翻供,表示林益世只有给31万美元,并交代那是助选费用,以及新台币1100万元来自林仙保(林父),之后她将这笔钱转交彭爱佳保管。
法官问为何前后说法不一?她说,自己读过起诉书后才想起来,林益世另收了300万元,但她不知情。(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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