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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胜文枪击案凶手林正伟被判无期 全案定谳

2013年01月24日 16:2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24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连胜文枪击案一审认定凶手林正伟是误伤连,且无法预知击毙黄运圣,依过失致死等罪判24年。但台湾“高等法院”认定林正伟明知现场人潮拥挤仍开枪而害死黄男,改依杀人等罪重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并科20万元新台币罚金。台湾“最高法院”今天驳回全案上诉,维持二审判决,林正伟遭判无期徒刑定谳。

  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之子连胜文,2010年11月到新北市帮市议员候选人陈鸿源造势站台,突遭绰号马面的林正伟冲上台近距离枪击,不料,子弹贯穿其头部后,流弹竟射死台下民众黄运圣。(中国台湾网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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