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01董座林鸿明(右前)与李宗瑞(右后)铐在一起送往台北看守所。(图片来源:台湾今日新闻网)
中国台湾网1月23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北地检署侦办台北101前董座林鸿明涉嫌掏空金尚昌公司案,认定林鸿明等人不法所得超过10亿元(新台币,下同)。今天全案侦结,依违反证交相关规定起诉林鸿明、金尚昌总经理陈祈苍、财务长董翠华及宏国建设副总经理林南聪等4人。
检方调查,林鸿明出任台北101董座前曾在金尚昌服务,当时公司周转不灵,以土地向中联信托抵押借款。等到土地转为不良债权后,再成立人头公司买回土地,转手之间获利约6亿元。台北地方法院认为,林鸿明涉嫌掏空、背信等罪嫌,且有串证之虞,因此裁定收押禁见。
金尚昌掏空案自去年9月20日揭发开始,同月26日检方展开第二波侦查行动,先以证人身份约谈林鸿明,侦讯后当庭改列为违反证交相关规定、犯特别背信罪。(中国台湾网 周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