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21日消息 据台湾《工商时报》报道,台当局“行政院”本月底(29日)将审议放宽母公司或本公司在台湾的跨国企业,可调派集团内部大陆籍干部或专业技术人才来台从事指派工作相关法规,“经济部”拟优先以在台湾设立营运总部企业为适用范围,并以研发类、从事品牌、智财权管理等白领专业人员为主。
台当局“内政部”这次检讨“跨国企业内部调动之大陆地区人民申请来台服务许可办法”,将增列母公司或本公司在台湾,且在海外两地以上(不含港澳及大陆地区)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之台资跨国企业,可调动大陆地区负责人、经理人或从事专门性、技术性服务人员,进入台湾地区,停留期限长达3年,且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随同来台。
官员说,由于台资企业范围太广,未来将优先以在台设立营运总部的企业为松绑范围,且思考对台湾企业有互补性的对象为主,台当局“经济部”拟朝研发投入一定金额或研发投入占营业额达3%作为门槛,但有待讨论定案。
官员说,这项办法放宽必须都是白领人才,考虑主要锁定研发类专业人才来台。此外,考虑跨国企业需求,将放行负责人、高阶经理人,还有从事品牌、智财权管理、财务面及策略面高阶专业人才为主。(中国台湾网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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